派駐海外人員工作證辦理服務
本項派駐海外人員工作證辦理服務,得恩康已在20+國50+城市,由台灣同事與在地國同事協同為客戶提供。
Email: tpe2ww.prl@evershinecp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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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 陳秀穎 薪資服務一部協理
電話 : +886-2-2717-0515 E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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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國工作證申請是否核准,與派駐人薪資、資本額、營業額有很大關係。
派駐人員工作證申請條件和程序為何?
跨國企業海外子公司設立後,長期、最終目標應該是甄選訓練錄用在地人才,增強集團的實力,也就是將力量延伸到海外。
這通常也是被投資國的期望增加就業訓練當地人才,許多跨國子公司營運多年後也只有總經理及其他1-2人由母公司派任而已,都是就地取才。
但是短期內仍然需要從母公司派駐人員,指導母公司標準作業程序(SOP)運作。
派駐人員有辦理當地國工作證,工作VISA簽證,及當地居民證辦理的問題;
此外安排派駐人員定期回國休假並回來與母公司人員交流;此外尚有住房補貼;
以及當地社會保險、醫療保險及個人所得稅,繳交款由公司補貼的議題。
通常派駐人員在母公司必須維繫住其社會保險,健康保險,退休金等福利,不能中斷,因此必須繼續領薪水。
在海外子公司尚必須符合在地法規,也必須領薪水,繳交個人所得稅,因此常有所謂領雙薪的說法。
在印度辦理工作證的外國人年薪必須是25,000美金以上,並需要依此被公司扣繳個人所得稅
在台灣每個外國子公司可以派駐一人,沒有最低薪資限制,有沒有學經歷限制,其家屬可以隨同,第二年起有達到一定的年營業額才能繼續派任。
在台灣如非投資派任,要聘請員工,必須是專業人員,大學畢業加2年國外派駐經驗,而且每月最低薪資約為USD 1,700,個人所得稅扣繳稅率18%。
歐洲許多國家,例如德國、法國、西班牙要聘用外國人必須證明在該國的國民不適任;
因此,需公告一段期間;沒有人來應繳,才能聘用。
專案型工程承包案,必須要盡量優先僱用並訓練當地人,不止是文員工程師,尤其是藍領工人,更需如此。
因此訓練體制相當重要,長期深耕並對子公司所在地的經濟開發及人員提升是決定海外子公司是否能夠成功的關鍵因素。
各國工作證申請是否核准,與派駐人薪資、資本額、營業額有很大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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